杭发改外经[2008]319号
关于编报杭州市2009年外商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市)发改局,各国家级开发区发改局(经发局):
为做好杭州市2009年外商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的编制工作,现将计划的申报、结转要求通知如下:
一、外商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包括基本建设(除房地产)计划、房地产开发建设计划。
二、凡2008年12月31日前由杭州市发改委核准(审批)立项,尚未完成的外商投资基本建设项目都需申报、结转2009年外商投资项目建设计划。
2009年外商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的申报、结转,继续采用网上申报方式。各区、县(市)、开发区的建设项目按属地由各区、县(市)、国家级开发区发改局(经发局)初审后统一申报。各申报单位通过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hzdpc.gov.cn/)进入“投资项目计划申报系统”,按要求录入项目有关信息。
三、各区、县(市)发改局、国家级开发区自行核准(审批)立项的项目也通过以上网站上报我委汇总。
四、2009年外商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申报、结转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逾期不报者无效。
五、未尽事宜,请与市发改委外经处联系。联系人:徐晓青,联系电话:85251911。
附:1、外商直接投资项目计划(样表)
2、外商直接投资项目计划申报用户说明书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注:“样表”及“说明书”可通过发改委网站“网上办事—下载专区”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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