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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单位:
2004年杭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已正式下达(杭信办[2004]8号文件)。根据市信息办、市计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杭州市级部门年度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申报和全过程管理指南》(杭信办[2003]2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各项目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电子政务应用推进大会的精神,通过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网上办事,以达到有效地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体现执政为民的理念。
2、 2003年按规定已付清合同价款并投入试运行的项目,应及时填报《杭州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专项资金反馈表》(以下简称《反馈表》),核销专项资金,并向市信息办申请办理项目验收手续。根据杭信办[2003]22号文件,无正当理由不办理项目验收的单位,05年将暂缓安排信息化项目。
3、 2004年新立项的项目,应按《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要求,尽快编制实施方案,并到我办办理确认手续。取得实施方案确认书后方可进入政府采购程序。政府采购中对实施方案作变更的,应及时向市信息办备案,并抄送市计委、市财政局。请各单位抓紧办理,确保项目按预算计划完成。
4、 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后,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项目单位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市信息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市财政局备案。
5、 2004年项目管理继续执行季报制。项目单位须于每季度末了后3日内填报《杭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进度表》(以下简称《进度表》)。根据杭信办[2003]22号文件,未报的单位,2005年将暂缓安排信息化项目。
6、 2004年计划下达后,各项目单位如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及时启动项目建设,造成年底预算指标部分或全部作废的单位,2005年将不再安排信息化项目专项预算。
7、 《反馈表》、《进度表》、《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可从市信息办网站(www.hangzhouit.gov.cn)"网上办事"栏目中"信息化项目管理"子栏目下载。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相关文件在"政策法规"栏目
"杭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相关文件"中查阅。
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请与市信息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联系。
二○○四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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