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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万家庭网上行"定点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

  
杭信办发〔2004〕10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十万家庭网上行"定点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培训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增强培训针对性、有效性,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更好地实施"十万家庭网上行"工程,结合2004年度的培训计划,经研究,决定开展2004年度定点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原则
本次定点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从严掌握、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单位在申报定点培训机构时,应按照《"十万家庭网上行"定点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严格把关,根据现有培训机构的实际情况和能力进行申报。
  二、 认定程序和办法
  (一)资质申请
  (二)资质评审
  1.初审:初审工作主要是由"十万家庭网上行"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请者补充、修改或予以退回。
  2.评审:由办公室组织评审组,通过审查材料、座谈了解、实地考察等办法进行核查,经集体讨论后确定评审结果。
  (三)资质认定
  办公室依据申报者的客观情况和评审组的结论意见进行认定。经认定批准的定点培训机构,通过文件、传媒等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公布,并颁发统一印制的证书。
  三、 有关说明
  (一)为确保定点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质量,各单位必须实事求是提供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
  (二)经认定合格单位,授予定点培训机构资质。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办公室将根据其承担培训任务的数量、完成质量、学员评价以及硬件条件等对其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定点培训资格。
  (三)定点培训机构的申报材料,请务必于2004年4月30日前寄送到杭州市信息化办公室。
联系人:沈兰,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18号市府大楼市信息化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26,联系电话:0571-85252373,传真电话:0571-85252393。
  《"十万家庭网上行"定点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办法》、《"十万家庭网上行"定点培训机构资质登记申请表》请从www.hangzhouit.gov.cn网上办事栏中下载。


                               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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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万家庭网上行"定点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办法
   "十万家庭网上行"定点培训机构资质 登 记 申 请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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