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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信息产业厅《转发信息产业部《关于相关行业软件开发部门转向产业化发展试点的通知》的通知》(浙信信[2004]89号)文件精神,现将信息产业部《关于相关行业软件开发部门转向产业化发展试点的通知》(信部产〔2004〕96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的要求做好申报工作。为组织好我市的试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试点的基本条件和内容:凡有成熟的软件产品、有较强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能力、在本行业具有技术和市场优势的行业性软件开发部门,自愿将其软件部分从原企业剥离出来,形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从事面向行业性应用软件开发和服务的经济实体,均可申报试点。
二、项目申报单位将《行业软件开发部门转向产业化发展试点申报表》、《行业软件开发部门转向产业化发展试点可行性报告》一式三份,于2004年4月28日前由各区、县(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汇总报我办产业发展处。在报送材料时请附电子文本(软盘)。
《行业软件开发部门转向产业化发展试点申报表》、《信息产业部文件(信部产〔2004〕96号)》从www.hangzhouit.gov.cn"网上办事栏"下载。
杭州市信息化办公室产业发展处联系地址:杭州环城北路318号(市府内3004),邮编:310026。
联系人:方义务 刘玉军
联系电话:85253064,85253034
传真:85253627
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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