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各有关单位,各区、县(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以政府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突破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全社会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精神,加快建立全省信息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有效机制,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研工作。根据省信息办《关于开展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研的通知》(浙信办函〔2004〕28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调研内容主要包括3部分:
(一)基础信息数据库和专业数据库建设现状。基础信息数据库是指法人单位数据库、人口基础数据库、宏观经济数据库、空间地理和自然资源数据库。专业数据库是指各级政府部门独立建立或通过资源共享建立的业务工作数据库。
(二)公益性数据库建设现状。公益性数据库是指有关政府部门、协会和中间机构建立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农业、就业和宣传等领域的非赢利性信息资源数据库,是直接面向为社会和广大群众服务的信息资源库。
(三)网络服务企业建设现状。包括主要的网络服务运营商、网络内容提供商(ICP)和应用服务提供商(ASP)。
二、调研方式
本此调研采取调查表方式(见附件,电子版请到杭州市信息化办公室网站下载,网址:www.hangzhouit.gov.cn),具体填写方式说明如下:
(一)附件1是政府基础数据库和专业数据库现状调查表,由市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填写。
(二)附件2是公益性数据库现状调查表,由市各有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府部门、协会和中介机构填写。区、县(市)的政府部门、协会和中介机构的填写由各地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
(三)附件3是信息内容服务企业调查表,由被调查的信息内容服务企业填写。
(四)附件4是统计分析报告,市级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由我办负责汇总分析,区、县(市)由各自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回收的调查表填写。
(五)附件5是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调查联络员信息回执。各区、县(市)信息化主管部门指派一位熟悉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同志作为工作联络员,协助我办开展调研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当地调查表发放和回收以及调研分析和有关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各区、县(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请于8月9日前确定本地联络员名单,并将附件5中联络员信息回执用传真或Email方式报我办。
(二)市各有关单位请于8月12日前完成调查表填写,并用Email方式直接报我办。
(三)各区、县(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请于8月15日前完成调查表回收以及附件4中统计分析报告的撰写,并将调查表和统计报告电子文档用Email方式报我办。
(四)联系人:骆国平(网管处)联系电话85253263;刘元永(综合处) 联系电话:85252377。传真:0571-8525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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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xxb@hangzhouit.gov.cn.地址:杭州环城北路318号2317室,邮编:310026。
附件:
二〇〇四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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