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内容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内容,实施对本区域内餐饮业、旅店业、娱乐业、理发美容业和照相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等级的审批和价格核定。
二、办事对象
本区域内从事餐饮业、旅店业、娱乐业、理发美容业和照相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三、必备资料
1、提出书面报告;
2、经有关部门同意并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治安许可证”、“消防安全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有关证照或资料;
3、填报按行业领取的经营申报表;
4、提交与核定经营等级和价格有关的必要证明复印件(如厨师、理发美容师证书复印件等)。
四、办事程序
申请报告→有关证照、资料→经营等级申报表→核发经营等级审批通知
五、办事期限
所需资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受理部门和咨询电话
滨江区物价局6684793。
七、投诉监督部门及电话
区计划与经济局办公室6684678、6683588-4056、4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