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内容
三大量具、衡器、压力表等计量器具的检定和修理。
二、办事对象
滨江区域内各类所有制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三、办事程序
1、用户送检仪器,应首先办理接收手续。
2、检定员按检定规程进行维修,检定,并依据检测原始记录出具检定证书或检测报告。
3、检定证书经规定人员审核批准后加盖检定专用章。
4、检定结束后,由本所通知用户来所提取送检仪器。
四、办事期限
正常情况下,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双方协商的完成日期为准。
五、收费标准
按浙价费(92)55号文执行。
六、受理部门及查询电话
滨江区技术监督所6684793。
七、投诉监督部门及电话
区计划与经济局办公室6684678、6683588-4056、4067